行业各有关企业: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决定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根据中国利益相关方的申请,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
2019年6月3日,该项工作正式启动,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报系统已正式开通,可登录该系统在线注册并提交排除申请(网址为:https://gszx.mof.gov.cn/)。申请主体为申请排除商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在华企业或其行业协(商)会。鼓励行业协(商)会代表其会员提出申请。本次产品排除申请涉及的产品税目、注册程序和提交排除申请的具体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报系统操作指南(企业版)》。第一批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5日。第二批申请时间为2019年9月2日—2019年10月18日。(轻工行业产品主要在第二批,具体税号参见附件)
按照商务部有关工作要求,我会将积极协助会员企业提交排除申请。会员企业可以按照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报系统网站要求自行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将相关信息告知我会,以便我会及时跟进有关申请进程。
我会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10-67735207,67735209,
邮箱:zhb@cccla.org.cn
附件1:对美实施加征5%关税商品清单
附件2:对美实施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
附件3:对美实施加征20%关税商品清单
附件4:对美实施加征25%关税商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