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的精神,我会自2008年8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轻工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企业的上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后,交第三方进行综合评价初评并提出评价结果的建议,最后由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等级。
首批申报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轻工企业共20家,按上述工作程序,已评出相关企业信用等级。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一周(2008年2月11日至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对参评企业信用等级存在异议的,请及时通过电话或传真的形式反馈到我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具体问题再行研究,以确保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联系人:汤晖
联系电话:010-67732704 传真:010-67732689
附件:首批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名单
二OO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