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司日前致函我会,称据我驻博茨瓦纳使馆经商处通报,博将于4月1日实施进口检验标准。条例规定,在进口塑料袋等产品时,必须事先申请并获取博标准局颁发的检验合格证(compliance certificate),对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将不予进口。违反条例者将被单处或并处5000普拉(博茨瓦纳货币名称,一普拉约合0.1209美元)以下罚款和三年以下监禁。
商务部外贸司要求我会发布行业预警,提醒企业及时申请和获取检验合格证,避免造成损失。请对博出口塑料袋的有关企业对此予以关注,并请与我会及我驻博使馆经商处保持沟通。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