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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度CCCLA中国鞋履设计大奖赛开始启动
http://www.cccla.org.cn    2012年03月30日 14:15:11  

一、            项目概述

1. 宗旨

高起点打造未来中国乃至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鞋履设计比赛,以其高度的专业性、权威性、国际化程度在中国为企业及鞋履设计师建立一个设计与创新能力展示、竞技和相互交流的高水平平台,并籍此推动中国鞋履产业设计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2.       组织机构

主办机构: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CCCLA

管理机构: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鞋类分会、英特意信顾问有限公司

2011-2012年度大奖赛特别赞助Lineapelle – 意大利琳琅沛丽皮革展

Lineapelle Asia – 琳琅沛丽亚洲皮革展

 

3.       参赛作品类别

各类男女装鞋履,用途及用料不限。

 

二、            2011-2012年度大奖赛活动起始时间表

201110      20111023 新闻发布会1430 于北京国际品牌鞋及配饰展举行)

开始接受赛前预登记

20121       201211开始正式报名及接受参赛作品

20129       2012910截止接受参赛作品

20129-10    作品评选

    201211      颁奖礼 获奖作品展示暨名设计师作品发布,于琳琅沛丽亚洲皮革展期间举行。

 

三、            比赛规则

1. 主题

2011-2012年度大奖赛参赛者应围绕时尚与个性这一主题进行设计创作。

 

2.       大奖赛类别及对应的参赛条件

所有参赛者只能按参赛条件要求参加其中一个类别的比赛,参赛类别需在报名表上注明。如同一参赛者提供多款设计(每份作品须附有独立的报名表),则由管理机构确定接受其中一个作品参赛。

参赛者应按参赛条件要求参加比赛。参赛作品提交时,主办机构和管理机构将不会负责核实参赛者是否符合参赛条件,但管理机构将对评选产生的获奖作品及参赛者作资格审核,必要时管理机构会要求参赛者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据支持审核。不符合参赛条件要求的参赛者及其作品不能获得奖项。

 

大奖赛奖项分为两大部分:

2-1CCCLA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中国鞋履设计大奖赛金奖,银奖和优秀作品奖

CCCLA金奖 壹名:奖奖牌及奖金人民币28,000

CCCLA银奖 两名:各奖奖牌及奖金人民币8,000

CCCLA优秀作品奖 四名:各奖奖牌及奖金人民币1,000

参赛者为中国企业或企业现职设计师。可以企业名义参赛,也可由企业推荐设计师代表参赛,也接受设计师和设计爱好者以个人名义参赛。仅接受以制作完成的设计作品样板实物为参赛作品。

 

2-2“Lineapelle 琳琅沛丽” “亚洲之星明日之星鞋履设计创意大奖

“Lineapelle 琳琅沛丽” “亚洲之星大奖 壹名:奖奖牌及奖金人民币20,000

特别为中国大陆以外亚洲籍参赛者而设。制作完成的设计作品样板实物或设计图样均可作为参赛作品。

 

“Lineapelle ― 琳琅沛丽”“明日之星大奖 两名:各奖奖牌及奖金人民币8,000

参赛者为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以专业院校名义参赛的学生团队或由专业院校推荐参赛的在校学生,也接受个人名义参赛(仅限23岁以下学生或青年设计师)。接受设计作品样板实物或设计图样为参赛作品。

 

3. 参赛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未曾公开发表过的;

2)参赛作品为设计新颖的属于参赛团队或个人的原创作品,富有创新含义;

3)在设计造型、细节处理以及材料选用方面应有创新的元素,适于实用并可有效投入生产;

4)参赛作品应反映特定地理区域或民族的文化;

5)参赛作品中不允许出现有任何企业、机构、院校的标识或其他商标,不允许标明个人资料,否则将自动丧失参赛资格。必需的有关资料应在另备的参赛报名表和作品书面说明中加以说明。

6)虽未公开发表但已经或准备在本大奖赛完全结束之前出售或与任何第三方建立涉及权属关系的设计作品不得参加比赛。

7)作品的设计、创意与含义不应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不应对任何第三方造成伤害,也不应有违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

8所有2011-2012年度大奖赛参赛作品请在2012112012910期间按管理机构公示递交到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若经第三方递交,参赛者应明白作品能否送达的责任在于递送方。

9)主办机构和管理机构保留按其判断拒绝接受某参赛作品参赛的权力而无须作出解释。

 

4. 参赛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并签字,并贴上本人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2)公开展示及出版授权书;

3)“CCCLA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中国鞋履设计大奖”的参赛者应提交设计作品样板实物,实物应易于保存,各部分应组合连接良好,置于完好的透明塑料袋内。同时提供与作品分离的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命名、设计说明、灵感来源及所用材料;

4)“Lineapelle 琳琅沛丽鞋履设计创意大奖”的参赛者应提交设计图纸,图纸应裱在A4尺寸的硬纸板上,应附有作品命名,并以绘图、图片、文字的方式对设计加以图解、描述,超过一页的应标上页码顺序,置于完好的透明塑料袋内;

5)相关文件资料的光碟(CD Rom/DVD)。

 

获选参赛作品将有可能被收录于管理机构制作的书籍或光盘上,为此参赛者需将作品的高品质数码图片、文字说明和参赛者本人大一寸彩色近照照片以TIFFJPG的文件格式制作成CD Rom/DVD光盘一并提交,光盘表面应标上作品命名。

 

5. 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审

大奖赛作品评审委员会由主办机构和管理机构特邀的国内外著名设计师、专家及专业院校知名教授组成。评审标准与方式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在符合参赛资格的条件下,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即为大奖赛之最终结果。恕不接受任何异议。

 

6. 参赛作品的退还

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确需退还参赛作品,参赛者需于报名的同时提交书面申请,作品可于本年度大奖赛所有事项完全结束后由参赛者亲自取回,组织机构不负送还责任。作品于经历评审和展示后可能无法完全仍如原状,组织机构不能保证其完好如初。

 

7. 参赛手续及费用

参赛者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下载等方式向管理机构索取报名表。所有参赛者免交报名费。

创作经费、辅助材料、递送参赛作品及其他费用均由参赛者自己支付。获奖者将被邀请出席颁奖礼,如获邀请而确有旅费困难者可向管理机构申请资助,组织机构将尽力协助但无法承诺满足全部要求。

 

8. 其他约定

1 版权及使用权

如确是其原创,设计作品的所有构思及著作权均归设计者个人所有。参赛者应对其提交的作品的权属责任负责,组织机构并无责任核实参赛者对其作品拥有权的确实性,亦无责任保护其作品的版权。参赛者应对此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参赛者向组织机构递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其已同意大奖赛组织机构有权无偿使用其参赛作品(以及其他所有提交的资料)或其影像、复印件和电子文档作为宣传、公示、展出、公开研讨和制作大奖赛作品的纸质或光盘专辑用途。

 

2 相关事项

参赛者递交已填写并签字之报名表或向组织机构递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其已知悉并同意接受组织机构有关大奖赛的所有规则和安排的所有内容以及无条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每一个评审决议。

如某个类别的比赛中,评审委员会未能找到符合获奖标准的设计作品,则不会颁发相应的奖项。该奖项的奖金可颁给其他类别的值得奖励的作品,或留至下一届大奖赛。

对设计作品和样板的递送,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的看护责任。

如有任何非法抄袭或模仿行为、作品失窃、受损或其他法律责任等,组织机构恕不负责。

组织机构有权因应变化调整项目实施方式和安排,有关调整将以于官方网站发出通知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任一适用方式通知参赛者。

获奖者须按照中国税务法规的规定计缴所得税。

 

9. 颁奖与活动延伸

2011-2012年度CCCLA中国鞋履设计大奖赛颁奖礼将于201211月于琳琅沛丽亚洲皮革展期间举行。

获奖通知将提前于颁奖礼举行至少十天前发出,获奖者将会收到传真或电子邮件的通知。比赛结果将会公布在大奖赛的官方网站上。奖项将于颁奖礼上向获奖者本人颁发。

 

10. 资讯与联络

详细信息,可登录浏览大奖赛官方网站 www.cccla-contest.org.cn 或联络管理机构咨询:

英特意信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州市广园西路222号名商天地141403,1405

电话: +86-20-26298203, 26298201

传真: +86-20-26298205

邮编:510400

E-mail: shoe@cccla-contest.org.cn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鞋类分会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10

电话: +86-10-67732705

传真: +86-10-87774024

邮编:100021

E-mail: shoe@cccla-contest.org.cn

(编辑: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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