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轻工行业企业:
根据《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3月21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发改经体〔2016〕2657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企业参与国内外合作与竞争提供行业信用支持,我会将于2025年下半年继续在全行业内开展轻工工艺品进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对获得2024年度轻工行业信用等级的企业开展复评工作,有关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轻工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2:初评报名表(2025)
附件3:关于对2024年度信用等级获评企业进行复评的通知
附件4:复评报名表(2025)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2025年5月26日